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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毒供应中心医院感染管理标准操作规程

发布日期:2017-10-28

时间:2016-01-29 08:32:57

一、物品回收、分类
(一)工作人员回收可重复使用后的医疗器械时,应做好个人防护,戴口罩、帽子、手套。有供应室物品交换清单,记录回收日期、科室、物品名称等。
(二)按照规定的路线由专人用污物回收车或密闭容器等进行回收,用具每日清洁、消毒后备用;
(三)分类应在去污区的分类台上进行,不得出现洁污交叉或物品逆流。
二、物品清洗
(一)手工清洗
1.做好个人防护,戴防护手套、眼罩或面罩、穿防水衣或围裙及戴袖套,戴帽子及穿防护鞋。
2.在去污区专用的清洗池清洗,对于可拆卸的器械尽量拆开再冲洗。
3.污染重或污染物已干的器械先用酶洗液浸泡2min以上后刷洗,仔细刷洗螺纹、缝隙等处。刷子须在水面下操作,以免水滴飞溅形成气溶胶污染环境。
4.刷子的大小必须符合清洗器械的通道、零件、轴节和齿槽的尺寸,刷子太小,刷毛不能完全接触管壁,刷洗不彻底;刷子太大,刷毛倒伏,降低清洗效果。
5.清洗剂应选用无泡或低泡型酶洗液,以免水下刷洗时操作人员的视线被挡住。
6.手工清洗后用自来水漂洗,接着用软水漂洗。干燥后通过传递窗进入清洁包装区。
(二)清洗机清洗   分类后的物品应放在清洗架上或篮筐内清洗,不得摞放,器械轴节必须充分打开,容器类物品放在专用冲洗架上清洗,器械表面和容器内面必须充分接触水流;基本清洗过程为:冲洗→清洗剂清洗→漂洗→93℃热水消毒→(润滑一干燥)。
(三)超声波清洗    主要清洗细小管腔、针头和较深沟槽的器械,清洗前用冲洗或擦拭的方法尽可能地将器械上大的污染物去除,清洗液要完全覆盖器械。清洗后的器械需漂洗和精洗,干燥后通过传递窗进入清洁包装区。
三、器械质量检查
(一)目测:
1.清洗质量检查:用肉眼观察清洗后器械必须光洁如新,无残留物质,无血渍、锈渍、污渍、腐蚀斑点和水垢,不合格器械通过传递窗到去污区重新处理。
2.器械功能检查:检查器械功能的完好性、灵活性、咬合性等,刀刃器械、穿刺针的锋利度及器械是否干燥等;器械功能损毁或锈蚀严重,应及时维修或报废。
(二)每月至少随机抽查3-5个待灭菌包内清洗物品的质量,并记录,不合格器械重新清洗。
(三)各类器械清洗后,禁止采用放置在空气中自然干燥的方法。
四、器械的包装
(一)包装前检查包布有无破洞;新包布使用前需洗涤去浆处理;重复使用的包布必须一用一清洗,干燥后利于蒸汽穿透。
(二)盘、盒、碗类物品,应单个包装,包装时应打开盖子,多个包装时,所有器皿的开口应朝向同一个方向;摞放时,器皿间用吸湿毛巾、纱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,以利于蒸汽的穿透。
(三)需要拆卸的器械应拆卸,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必须撑开;管腔类物品盘绕放置,不可打折,接头的开关应打开,保持管腔通畅,以利灭菌因子接触所有物体表面。
(四)器械包的重量不得超过7公斤,敷料包重量不超过5公斤。预真空和脉动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物品包装体积不得超30cm×30cm×50cm;下排气蒸汽灭菌器的物品包装体积不得超过30cm×30cm×25cm。
(五)灭菌物品包必须包装严密,捆扎松紧适度,包外用化学指示胶带贴封。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放置化学指示卡。
(六)灭菌包外应注明物品名称、数量、灭菌日期、有效日期、打包人或代号、查对人或代号。
五、物品灭菌装载
(一)装载时物品不要堆放,应用专用的灭菌架或篮筐;各类物品应按要求摆放,器械类包应平放,盆盘碗类物品应斜放或倒立,纺织类物品应竖放,自动启闭式筛孔容器应平放,并打开筛孔;玻璃瓶等底部无孔的器械物品应倒立或侧放;灭菌包内容器开口应一致,以利于蒸汽进入和空气排出;灭菌包之间应间隔一定距离(≥2.5cm),以利蒸汽置换空气;物品不能接触灭菌器的内壁及门,以防止产生冷凝水。
(二)尽量将同类物品同锅灭菌(特别是自备包),不同类物品同锅灭菌时,则以最难达到灭菌物品所需的温度和时间为准,纺织类物品应放在上层,金属类物品应放在下层。
(三)装载时消毒员记录灭菌时间、锅号、锅次、科室名称、灭菌包种类、数量等。
(四)关闭启封式容器筛孔;检查包外化学指示胶带变色情况,未达到或有疑问时,应重新灭菌。
(五)检查灭菌包装的的完整性、干燥情况,湿包和有明显水渍的包应视为灭菌失败。
(六)灭菌包掉落在地或误放不洁处,应视为污染。
六、灭菌物品的储存管理
(一)灭菌物品存放区应由专人管理,按规定着装,并注意手的卫生,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。
(二)所有灭菌物品存放前应仔细检查,符合要求才能进入灭菌物品存放区储存。(三)灭菌物品应放在洁净的橱柜内或存放架上;存放架(橱)必须离地面20-25cm,离天花板50cm,离墙5cm处储存。
(四)灭菌物品存放区应清洁、干燥。温度应在200C-240C,相对湿度应<70%。
(五)灭菌物品分类放置、位置固定、标识清楚,按有效期顺序排列,严禁过期。
(六)灭菌物品存放的有效期:在温度200C- 240C、湿度低于70%的存放条件下,棉布包装材料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14天;未达到温湿度要求为7天;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1个月;纸塑包装、医用无纺布、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及硬质容器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。
(七)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物品须去除外包装后方能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;入库时检查并应记录入库日期、产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生产厂家、生产批号、灭菌日期、失效日期等。
(八)已灭菌物品不得与未灭菌物品混放。
七、灭菌物品的发放  
 根据使用科室的需要,按照规定的路线由专人、封闭运送车或容器或加防尘罩进行发放,并作好发放时的记录,包括物品发放日期、科室、物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发放者、接受者等内容。发放灭菌物品时应注意:
(一)发放前首先检查包装的完整性,包外化学指示胶带变色情况,有效期或是否湿包。有疑问时,应重新进行清洗包装和灭菌处理。
(二)发放灭菌物品的运送车、容器等工具应每日清洁,有污染时消毒干燥后备用。
(三)从灭菌物品存放区发出的物品不能再退回存放区,可暂存于无菌物品发放处,尽快发放。过期灭菌物品须从存放区取出,重新进行清洗包装和灭菌处理。
(四)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由专人监管,发放时应检查包装是否符合要求,包括标记清楚、包装无污渍、水渍、霉变、无破损、变形等。
(五)定期进行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盘点并记录,发现不合格产品,应立即停止发放和使用,并通知相关部门追回。
八、相关监测
(一)压力蒸汽灭菌器三大监测
1.物理监测(工艺监测):每锅进行,连续记录灭菌温度、压力、时间等,应记录临界点的时间、温度与压力值。
2.化学监测
①化学指示胶带:将其粘贴于每一个待灭菌物品包外,通过观察颜色的变化,判断是否经过灭菌处理,胶带长度不小于3个条纹。
②化学指示卡:放置在高危险性待灭菌物品包中央,卡的长度有标准对比色,通过观察颜色的变化,判断是否达到灭菌条件。 
③B-D试验: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灭菌器每日开始灭菌前进行B-D测试,具体作法:(B-D测试包由l00%脱脂纯棉布折叠成长30cm±2cm、宽25cm±2cm、高25cm-28cm大小的布包裹),将专门的B-D测试纸,放入棉布测试包的中间;测试包的重量为4kg±5%或用一次性B-D测试包。B-D测试包水平放于灭菌柜内灭菌车的前底层,靠近柜门与排气底前方;柜内除测试包外无任何物品;1340C,3.5—4分钟后,取出B-D测试纸观察颜色变化,均匀一致变色,说明冷空气排除效果良好,灭菌可以使用;反之说明有冷空气残留,不能使用,需检查B-D测试失败原因,直至B-D测试合格后该锅方可使用。对于新安装和大修后的设备,B-D试验合格后该锅方可使用。
3.生物监测
 ①每周监测1次,采用嗜热脂肪杆菌芽胞(ATCC7953或SSIK31SR株)对灭菌器的灭菌质量进行生物监测。
②检测方法:将生物指示物置于标准试验包中心部位,标准试验包置于灭菌器排气口,上方或生产厂家建议的灭菌器内最难灭菌的部位,并设阳性对照,如不是自含式生物指示管还须设阴性对照。经一个灭菌周期后,恒温培养箱560C培养48小时(如用指示菌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),嗜热脂肪杆菌芽胞菌片必须经卫生部批准,并在有效期内使用。特殊情况下(如有植人物)经压力蒸汽灭菌器快速监测仪监测3小时阴性,可放行使用。标准试验包制作方法:由16条41cm×66cm全棉手术巾制成,将每条手术巾的长边先折成3层,短边折成2层然后叠放,制成23cm×23cm x15cm大小的测试包。
③结果判定:标准试验包中心部位,预真空灭菌柜室内的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由紫色一紫色,对照组紫色一黄色,判定为灭菌合格。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由紫色一黄色,对照组紫色一黄色时,判定灭菌过程不合格。
(二)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灭菌效果监测
1.生物监测每周至少1次,选用对过氧化氢等离子耐受力强的嗜热脂肪杆菌芽胞,使用标准菌株进行灭菌处理后,进行培养以测定灭菌效果。
2.检测方法:必须使用专用的灭菌系统生物培养试剂来监测机器的灭菌能力,将生物培养试剂放在灭菌袋里,放置在灭菌舱的零点部位,经过一次灭菌循环后将待测菌株和培养基混合,560C恒温培养箱培养48小时,24和48小时各观察一次结果。
3.结果判定:整个灭菌过程结束后,从灭菌舱内取出生物检测试剂,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由紫色一紫色,对照组由紫色一黄色,判定为灭菌合格。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,由紫色一黄色,对照组由紫色一黄色时,判定灭菌过程不合格。